保卫处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其总任务是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危害,保护师生人身、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私人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公共安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处的主要职能是:
1.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识和分析本单位教学活动中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适应本单位特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安全工作总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3.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保卫方面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工作;
4.采取多种手段调动全体师生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5.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专门队伍和广大群众参与相结合,使安全保卫队伍形成多层次的网络结构;
6.加强安全保卫的装备、设备建设,提高抗灾害能力;
7.负责协助各种涉校案件的立案侦破处理工作。
8.负责安全保卫的对外联络工作。
9.负责安排门卫值班,安排节假日、教职工值班;
10.突出做好消防工作和负责安排全校性的活动和学校师生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师生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11.指导学校其它部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12.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师生或师师之间的纠纷工作。协助做好保密工作;
13.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师生思想动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
14.积极主动与安海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搞好共建合作关系,积极创建良好地校外安全教育基地;
15.完成上级和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