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积极贯彻落实校长陪餐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04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531

从教育部网站获悉,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并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为贯彻落实《规定》要求,我校积极开始“校长陪餐”活动。

4月3日午餐时间,我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克勤同志和蔡连顺副校长、柯明春副书记像往日一样到学校师生共用的食堂用餐。用餐前,李校长等人详细查看了食堂工作人员的衣帽穿戴情况、食物菜品与质量情况。


李校长等人点餐后与学生共坐一张饭桌、共吃一个锅里煮出的饭菜。



用餐过程中,李校长亲切地和同学们交流饭菜的口味、价格,了解同学们对食堂的建议与意见,并做好记录。刚好几个在学校食堂勤工俭学的同学也坐在一起,李校长询问他们勤工俭学的感觉,同学们表示这样的劳动很骄傲,可以免费吃到美味的三餐,还有劳动报酬,可以减轻家庭负责,李校长勉励他们要奋发读书,争取更大的进步,回报家庭与社会。



在《规定》公布前几年,我校坚持每天由校级领导和行政值班到食堂与学生一起用餐,加强和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用餐情况,并将信息反馈给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努力为师生们营造良好的用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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