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政策——中职教育阶段

发布时间:2018-06-22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399

国家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晋江市2012年起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行的中职阶段在校生全免学费。)

 

国家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

资助对象:涉农专业学生、四类兜底对象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资助比例扣除涉农专业后按不超过在校生的1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必须确保兜底对象)。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申请。当月申请,次月发放,每月200元)

 

 

申报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按以下顺序确定:

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2.残疾特教学生;

3.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

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

5.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

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

7.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

8.农村二女结扎户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操作流程

 

 

 

1、申请对象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上姓名、班级、座号、个人手机号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班级提交,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一并附上)

3、学校受理并组织评议:经班级(9人以上评议小组)、专业部、学校资助工作小组评议、认定,最终确认资助对象将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单位

4、助工作小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关部门将助学金统一发放资助卡中。

 

 



附释:

1. 建档立卡家庭(国定、省定、市定)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家庭。

2.低保家庭学生指学生本人或父母低保为一档,爷爷、奶奶等其他家人低保不作为资助依据。

3.残疾学生指学生本人残疾(需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父母等其他家人残疾不作为资助依据。

6.“重点优抚对象”指下列五类之一:(1)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子女;(2)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子女;(3)在乡老复员军人子女;(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子女;(5)参战退役人员子女。具体由民政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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